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3次会议
2016年10月31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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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7日上午,河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6年第3次会议在金明校区中州国际金明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娄源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校党委副书记赵国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宋纯鹏出席会议。会议由娄源功主持。

本次会议共有四个议题:一、审批并通过河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资格;二、审核并通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名单;三、审议《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撤销李××等5人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和暂停魏××等2人招生资格的决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宋纯鹏就以上四个议题做了总体汇报和介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就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做了解释和说明。

委员们对四个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各项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同意孙世强等76位同志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经审议,同意唐秋伟等304位同志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郭晶等598位同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通过了《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通过了《关于撤销李××等5人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和暂停魏××等2人招生资格的决定》。

娄源功指出,导师对于研究生培养起到重要作用,各级管理部门应完善导师激励机制,明确和保障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与权力,调动导师育人的积极性,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第一责任。

娄源功强调,导师遴选工作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和保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培养单位要按照凝练方向、突出特色的原则构建导师团队,切实发挥导师团队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娄源功着重强调,导师遴选和上岗应以德为先。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把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学术训练、学术交流、学术道德教育、思想教育等培养质量要素纳入导师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研究生与导师的互选机制,尊重导师和研究生的选择权。

娄源功要求,各培养单位要切实重视导师相关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于导师遴选和上岗的条件,要从师德、水平、项目、经费等方面严格把关。

娄源功希望,各位导师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无愧于导师的责任,充分发挥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示范和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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