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生规章制度建设领导组会议
2017年05月27日 15:13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2017年5月24日下午,学生规章制度建设领导组会议在金明校区行政楼152会议室举行。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就贯彻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本部门制度修订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校领导宋纯鹏、张宝明、刘志军、孙君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学生处处长陈灿表示,41号令强调育人为本,是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注重保护学生权利和学生履行义务的统一;注重科学管理和服务学生的统一。教务处处长李捷认为41号令更加强调依法、更加强调规范、更加强调放权、更加强调务实,要将这四个理念应用到学生制度建设中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徐书耀认为41号令着重强调服务学生的理念,赋予了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志军指出,41号令不仅赋予了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同时也让高校承担了更多的责任,制度修订过程中我们务必做到遵照国家法令、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切合学校实际、规范学校管理、服务学生成才。41号令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的新规定在8月10日前完成报备,此项工作要求高、程序严,时间紧、任务重,希望与会各部门要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副校长孙君健强调,贯彻落实41号令要做到四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宗旨意识,学校的根本宗旨是育人,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统一;更加注重改革意识,通过本次学生规章制度建设助力学校综合改革;更加注重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去解决学校管理中的问题;更加注重全局意识,在制度修订过程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各部门应该主动做好对接。

副校长宋纯鹏在做总结发言时指出,贯彻落实教育部41号令,全面修订我校学生管理制度,关键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机制保障。要建立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明确哪些事项是本部门的工作,哪些事项需要领导组确定,哪些事项需要学校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常委会确定。二是法制精神。希望与会各部门领会中央精神,比对41号令,用法制思维认真梳理、修订本部门的规章制度。三是贯彻落实。要加强新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辅导。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规定进行辅导宣传,让师生熟悉新规定的内容。四是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整理出制定和修订的清单,领导组办公室统筹抓总,确保各项学生制度不重复、不冲突、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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