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报账的相关说明
2014年10月21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接财务处通知,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师生服务,现调整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报账流程,说明如下:

一、报账流程

1、根据财务制度分类粘贴相关报销单据。

2、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主任在“验收人”处(无该项的在空白处)签名,行政副院长/副主任在“单位审批负责人”处签名,项目负责人在“经手人”处签名,报账人员在“领款人”处签名,并加盖培养单位行政章。

3、由研究生院副院长、培养办公室主任刘绣华签字(或加盖签名章),并加盖研究生院行政章。

4、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研究生院审核单据时间

  1. 每周三、周五上班时间,培养办公室副主任杨萌芽(办公室:研究生院503,办公电话:22199503)审签课程建设、案例库建设、教改研究、专硕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专硕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等五类项目。

  2. 每周二、周四上班时间,培养办公室副主任屈建莹(办公室:研究生院504,办公电话:22199504)审签其余类型项目。

三、其余未尽事宜,遵照《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http://grs.henu.edu.cn/2014/09/19/780.html)执行。

附:

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报账流程图

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报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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