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4年03月17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4]135号)文件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限报一人,先进班集体每个单位限报一个。

三、评选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4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4]135号)文件通知执行。

四、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由各单位根据标准进行评选;优秀班集体由所在单位年级进行推荐,学院评选。学院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在单位内公示三天。

2、研究生院根据各单位评选结果进行最终评选,并在全校内公示评选结果。

五、评选安排

1、3月17日至23日为学院评选和公示时间,各单位3月24日下午5点以前把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贷管理科,同时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junying@henu.edu.cn

2、3月25日至31日为学校评选公示时间。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是省委省政府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在认真落实学校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做好本单位评选工作。

2.严格、公平、公正、择优

培养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的评选标准,细化评选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选工作,确保质量,把真正优秀的学生、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出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培养单位或研究生个人在评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研究生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3.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各培养单位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本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建立科学规范的评选机制;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励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追求卓越、开拓创新。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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