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选派硕士研究生赴“两院”学习的通知
2018年05月29日 16:21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继续推动科教结合协同育人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简称国科大)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简称社科院)有关选派规定和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我校选派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习时间:2018年9月——2019年7月

学习地点:国科大、社科院(北京市)

学习课程:专业相关课程(学位英语和学位政治在河南大学学习)

相关费用:学费和住宿费均由学校支付

选派名额:国科大20名、社科院10名。

一、选拔条件

选派国科大所涉及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环境与规划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物理与电子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植物逆境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商学院、黄河文明中心、医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选派社科院所涉及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法学院、商学院、黄河文明中心、经济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原发展研究院

选拔范围:我校2017级、2018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选拔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学科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浓厚的学术兴趣;

2.研究生自愿报名,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3.双方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本人导师同意推荐,合作导师同意接收。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培养单位负责本次选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按照选拔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选派学生的政审、遴选和推荐工作;

2.每个培养单位对合作单位最多推荐2名学生,并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

3.各单位指定研究生辅导员做好选派学生有关信息和数据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三、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1.培养单位推荐排序名单(附件1或2)纸质版1份;

2.拟选派硕士生须填写《河南大学选派研究生赴“两院”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3份;

3.拟选派硕士生须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数码照片电子版(可用硕士报名照片),jpg文件格式,大小在14-30K之间;照片一律以“身份证号”命名,不得加其它字符;

4请各培养单位务必按本通知要求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并于6月6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纸质版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655房间),电子版发至pyb@he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0371-22815156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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