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研究生新生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和迁移户口的说明
2018年06月08日 17:19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位2018级研究生新生:

首先,祝贺你被录取为河南大学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由于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上旬发放,考虑到部分应届毕业生近期离校,特将2018级新生如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迁移户口做如下说明: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组织关系均需电子转移。省内的研究生新生,电子介绍信无需填写“抬头”单位,去处填写“中共河南大学****学院(机构)****支部委员会”(具体“支部委员会”名称请咨询各学院),需确保电子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到正式开学日十天后,新生可在报到时确认电子介绍信已转至河南大学,具体确认方式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自行掌握;从外省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新生,在进行电子介绍信转移的同时,还需持纸质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到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报到,将党员基本信息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方式由报到单位自行掌握)。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去处填写“河南大学****学院(机构)”,电子介绍信去处填写内容同纸质介绍信一致。

2、团员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入学时需携带团员证及相关材料,报到时交至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定向录取的学生党(团)组织关系可自行决定是否转入我校。

3、迁移户口

根据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本省考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外省考生户口是否迁移,按生源所在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省应届硕士(或本科)毕业生(户口在毕业学校的)仍需迁移户口。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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