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01日 11:17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研〔2019〕445号),开展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工作。依据文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引导研究生导师、教学及管理人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具有较强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提升我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研究水平,为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内涵提升与改革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二、项目设置

2019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三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根据《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指南》(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三、申报限额

我校各类项目申报限额如下:重大项目限报1项;重点项目限报2项;一般项目限报4项。

四、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至少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研究生,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4.未通过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鉴定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不得申报。

五、纪律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2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仅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省级研究生教改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4.如获立项,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不得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核,项目鉴定结项后不得再变更。

六、项目管理

1.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

2.省教育厅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进行适当资助,其中省级重大项目每项资助6万元,省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省级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3.实行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项目结项、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

4.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鉴定结项或鉴定结项不通过的项目,省教育厅予以撤项,收回已拨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同时核减所在学校下次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限额。

七、结项要求

1.已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应准确把握国内外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3.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效率和水平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成果在两所以上(含两所)高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

5.公开发表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网站上查询,或由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出具检索证明。鼓励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国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研究》及EI、SCI、SSCI、CS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正式出版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著作(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为准),或获得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开发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鉴定结项佐证材料。

6.重点项目须在上述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重大项目结项侧重于评价其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

八、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2.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以“2019年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19年申请书_10475河南大学_张三),提交给培养单位。

3.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评审,依据申报指南,并结合实际情况,限推荐1项。项目类别从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等三类中任选一类。其中,申报重大项目的单位须是博士培养单位。

4.培养单位遴选审核后,7月7日前,将《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和《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WORD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本统一发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pyb@henu.edu.cn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推荐上报教育厅。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199502

电子邮箱:pyb@henu.edu.cn

联系人:冯欢

附件:1.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指南

    2.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

    3.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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