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及省级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29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决定于2014年—2019年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其中2014年—2018年为学位授权单位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阶段。

为我校正式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做好准备工作,现将近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学习领会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评估动员准备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2014年连续下发了一系列有关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合格评估、专项评估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系列文件附后),这些文件是开展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新形势下,国家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建设管理、质量评估、动态调整等方面工作发布实施的顶层设计和重要举措,对于各高校组织开展学科建设、质量评估和授权点动态调整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需要各学位授予单位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目前,学校正在起草制定我校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工作方案,拟定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在此之前,我们将国家有关文件予以发布和传达,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尽快组织本单位各授权学科(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的导师和学科团队成员学习国家有关文件,深入了解国家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政策导向、评估方式和评价体系,围绕“提高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入研讨本学位授权点未来建设和开展自我评估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并对学校开展自我评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汇总报送2014年度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成果。

根据《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书》、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核拨2013年两批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培育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以及《河南大学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培育和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3〕110号)有关精神,学校将依据《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2015年)建设目标任务书》中的目标项目和河南省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培育项目中有关学科建设的主要指标,对我校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及河南省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培育项目2014年度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为了较为全面地掌握我校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2014年的建设情况,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河南大学省级重点学科年度检查简况表》(附后)。本次填报的《简况表》将作为重点学科建设周期检查验收,以及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的参考依据之一,因此,请各学科填报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时注意以下两点:

(1)各一级学科之间、一级学科内部的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其成果不得交叉、重复,严格按照学科方向、学科队伍实际状况填写,切实做到“研究方向专一、学科成员归队”。

(2)各一级学科的学科方向设置、学科带头人和研究方向带头人原则上应与该学科当年申报时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如果发生调整变动,须以书面报告形式予以解释说明。

请各有关单位务于2015年1月6日上午10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重点学科年度检查简况表》一式2份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楼50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191406857@qq.com。

学科建设办公室电话22199502,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点击左侧标题下载)

《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2.河南大学第八批省级重点学科名单 (点击左侧标题下载)

3.河南大学省级重点学科2014年度检查简况表 (点击左侧标题下载)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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