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5年08月29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有关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河南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的安排,为全面掌握我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现状,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布局结构奠定基础,学校决定开展博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的4个学位授权点(按二级学科代码排序):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育教育训练学、凝聚态物理。
二、评估内容
上述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均按照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标准,对博士生、硕士生人才培养及学位点全面情况开展自我评估。

自我评估是对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本学位点的建设目标、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以《河南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为参照,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真实、准确、全面地考察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找准学位点建设与发展中的问题与不足,制定学位点整改提高的期限和具体措施。
三、评估安排
自我评估工作分为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学校预评估和学校正式评估三个阶段。
(一)学位点自我评估
1. 学位点自我评估由二级学科所属一级学科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学位点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诊断评估,通过自我评估发现问题、找准对策、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2. 自我评估完成后,各学位点参照《指标体系》和《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写作提纲》(附件2)的要求,撰写本学位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填写《河南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自评简况表》(附件3),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纸质版《自评报告》和《自评简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kb@henu.edu.cn.
(二)学校预评估
学校委托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对各学位授权点进行预评估。
(三)学校正式评估
在前两个阶段自我评估和预评估的基础上,经过学位点改进和提高,学校预计于2017年至2018年开展正式评估。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配合。牵头单位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领导小组负责自我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工作。牵头单位要加强与相关培养单位、学科带头人、各方向牵头导师和学科团队成员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基层学术委员会以及国内外同行专家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学位点进行诊断式评估。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鼓励各学位点结合学科特性和实际状况,进一步细化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更为细致深入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各单位和各学位授权点要认真搜集整理评估档案材料,认真分析和研究评估涉及的各方面问题。根据写作提纲和填表说明,认真撰写自评总结报告、填写自评表格。评估材料的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各一级学科内部、各一级学科之间涉及到的师资人员和各类成果不得交叉、重复使用。学校希望切实通过学位点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估,促使各学位点认清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设定整改期限和整改目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为学校正式评估和国家抽评做好准备,进一步夯实学科基础,努力提高学位点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
1. 河南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
2.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写作提纲及要求
3. 河南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自评简况表
学位点自评附件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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