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工作核查的通知
2022年04月18日 15:28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有关学位点牵头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博士硕士立项建设单位和学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22〕179 号)(附件1)要求,现对我校立项建设的学位点开展一次全面核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填报范围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研〔2021〕420 号),我校此次核查的立项建设学位点名单见附件2。

2.数据要求

(1)表格中涉及《基本条件》的相关数据应和《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理、工、农、医类)统计报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等数据保持一致,对上报数据与报表不一致的视为造假,取消备案资格。

(2)对照申请基本条件,确保各项申报指标如期达标,且其中关键指标值要求比基本条件高出5%以上。

二、时间要求

各立项建设学位点填写相应简况表(附件3-5)以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存在问题汇总表》(附件6),请于4月26日前完成填报,并将Word版及PDF版发送至邮箱xwdjs@vip.henu.edu.cn。

三、核查结果使用

教育厅聘请相关专家进行材料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学位点立项动态调整依据:核查合格的继续备案,核查不合格的撤销备案。

各相关学位点牵头单位高度重视核查工作,将其作为检视自身建设进展、加快完成审核周期建设任务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各项指标的核查填报工作,持续推动学位点立项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

联系电话:0371-22199503

邮箱:xwdjs@vip.henu.edu.cn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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