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会、2026年河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等会议精神,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做好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三、复试方式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间段内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出校园。
四、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实施细则
(一)复试比例
2026年我校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比例陆续会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二)复试分数线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陆续会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一志愿拟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方向)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要求详见我校及二级招生单位后期发布的《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接收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我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申请。
(三)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于复试前在各单位网站公布。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各单位于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官方网站,认真查看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复试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五、复试时间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在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其中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在4月3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六、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采用网络通知及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一)网络通知: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电话通知: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将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七、资格复查
考生须提前按照《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考生须知》准备相关材料,以备资格审查。
各二级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籍学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报名信息存疑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供审核。尤其是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不匹配的,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若考生在2025年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结束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
考生复试前,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对实践(实验)能力有特殊考核需求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环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采取口语或听力测试方式进行,外语测试成绩单独打分,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为10%,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知识测试
各专业按照《2026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内容组织专业知识测试。考察内容为2026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其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思想品德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其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单独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的专业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需单独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该科目满分为 100 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其在复试成绩中所占权重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参照《2026年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加试科目任一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九、成绩构成、成绩排名
(一)成绩构成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总成绩计算可参照以下形式:
复试成绩(管理类专硕)= 外语测试×1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权重+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权重+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权重
复试成绩(管理类专硕以外专业)= 外语测试×1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权重
总成绩(管理类专硕)=(初试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总成绩(管理类专硕以外专业)=(初试成绩÷5)×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二)成绩排名
经各二级招生单位招生委员会审核后,考生按录取规则以总成绩降序排列;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示考生总成绩。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待调剂系统开通前另行公布)执行。
十一、拟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各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考生报考的学习方式,根据招生计划(全日制计划或非全日制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书面申请)拟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招生计划可由二级招生单位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四)各二级招生单位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经查实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撤销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信息公开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调剂工作办法。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河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接收调剂的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接收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三)进入复试名单公示。二级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可根据复试时间分批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四)复试成绩公示。确保成绩复核无误,各二级招生单位一般于24小时内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复试结果按录取规则以总成绩降序排列。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待我校将拟录取名单报至研招网并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以上各项考生名单公示时,如遇有加分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立功表彰考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公布成绩时将在备注栏注明加分类型、加分值、专项计划类型等信息。
十三、咨询和监督
我校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和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及时充分知晓。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我校研究生复试严格实行监督与巡考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均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371-22867269(研究生院)
各二级招生单位咨询方式见网址:https://grs.henu.edu.cn/info/1176/7331.htm
监督电话:16627575626(纪委)
十四、其他事项
(一)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三)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四)体检。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为准,由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相冲突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