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2022年硕士招生加分政策考生提交材料的通知
2022年03月04日 10:03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310日前将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期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zsgl@vip.he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申请加分材料_姓名_考生编号),以供我校进一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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