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30日 14:45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18年度立项建设的“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原则上均应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结项验收。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项,须提交“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延期结项审批表”(见附件2),并报研究生院审批。获准延期结项的项目随下年度项目结项验收。

二、结项验收形式

所有项目均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及成果支撑材料,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鉴定验收。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报告”(附件3),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意义、内容、方法、研究成果、特色与创新点、应用推广情况等;“单位意见栏”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主任)填写,内容须客观、准确。

2.项目成果支撑材料必须是成果内容、形式、时间、获得者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否则不予认定。若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应提供成果扫描件并分类排序装订成册;若项目成果形式为教材,须提供教材样书2本;若项目成果形式为软件、课件或视频,可刻盘或拷贝。

3.“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018年度)结项汇总表”(附件4)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并报送。

四、材料报送

1. 纸质材料: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报告、成果支撑材料、结项汇总表各1份。

2. 电子材料: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报告、结项汇总表的word版本各1份;项目结项报告、结项汇总表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各1份。

3. 420日(周二)中午1200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将结项材料的纸质版集中分类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55室),电子版发送到pyb@henu.edu.cn

五、特别说明

1.项目名称、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等原始信息不得更改。每个项目一个档案袋,结项报告的封面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2.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档。

3.没有完成项目预定研究任务和没有提供成果支撑材料的,或成果支撑材料与立项计划任务书存在差异的项目,不予结项。

4.结项验收合格者,颁发“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证书”。结项验收不合格的可随下一批项目再结项验收一次。

5.对项目结项率、优秀率高的培养单位,在今后相关项目评选立项时将给予倾斜支持;否则,将酌情核减单位的项目数量。


联 系 人:冯欢

联系电话:22815156

E-mailpyb@henu.edu.cn


附件

1.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018年度)一览表

2.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延期结项审批表

3.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4.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计划项目(2018年度)结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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