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与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4日 12:04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河南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能力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号)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与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 项目设置

2021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三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根据《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2. 申报限额

我校各类项目申报限额如下:重大项目限报2项;重点项目限报4项;一般项目限报15项。

3. 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学历、研究生培养经历限制。

4. 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2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二、结项工作

1. 结项原则

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同时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广泛应用和交流推广。

2. 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19664号)(附件2)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全部参加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3),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3. 结项条件

1)已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应准确把握国内外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3)重大项目要着重围绕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重点项目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效率和水平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成果在两个以上(含两个)高校或行业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

5)公开发表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网站上查询到,或由教育部查新工作站出具检索证明),或正式出版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著作,或获得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开发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

4. 结项要求

1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在立项研究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项目相关信息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2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

1. 立项材料

1)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附件5,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2021年立项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1年立项申请书_10475河南大学_张三.pdf),提交培养单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

2. 结项材料

1)项目主持人认真撰写结项报告并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请书》(附件7,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以“2021年结项申请书_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1年结项申请书_10475河南大学_张三.pdf),提交培养单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结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8,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

四、立项及结项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本次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遴选、推荐及结项工作。

2.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评审,结合实际情况,项目类别从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中任选一类限推荐1项,一般项目限推荐1项。

3. 培养单位组织立项遴选、结项审核后,104日前,将《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和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请书》、《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WORD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本(须按材料报送内要求排序及命名)统一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pyb@henu.edu.cn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上报教育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815156

电子邮箱:pyb@henu.edu.cn

联系人:冯欢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1.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延期结项审批表

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请书

6.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

7.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请书

8.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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