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3年07月03日 11:4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豫教研〔2021〕7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中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完善和优化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启动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和《河南大学关于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校发〔2021〕247号)文件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将研究生培养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强化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科教融合、产学研结合协同育人,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二、修订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主要包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普通博士、直博、硕博连读博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23级研究生起正式启用新的培养方案。

三、修订内容

     参见《河南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在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过程中,应对本单位研究生课程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课程设置须参考《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见附件2),纳入《指南》中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要求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淘汰已不适应本学科研究生培养需要的课程,及时补充能够反映学科发展需要及学科前沿内容的课程,形成新的研究生课程体系。

    2.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类别(领域)制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见附件3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关于修订印发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的通知》(校发〔2021〕241号)(附件4)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附件5)为依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关于修订印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的通知》(校发〔2021〕242号)(附件6)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7)为依据。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中第(十二)条的要求,对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增设公共必修课《科研伦理与学术道德》线上课程,同时增设2门线上公共选修课程《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和《研究生素养课——积极心理与情绪智慧》均为1学分。取消公共选修课《文献信息检索与应用》(课程代码0300422001)。

    4.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论证,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牵头单位须认真组织本次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评议等有关工作。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充分论证,制定相应学科或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同时需提供一份相应学科或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专家论证报告(其中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不少于3人)。

五、时间安排

     请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牵头单位于2023年8月6日前,将按“单位名称+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命名的WORD版培养方案,以及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本和含专家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专家论证报告的PDF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henu.edu.cn。

联系人:冯欢

联系电话:22815156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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