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23日 15:57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河南大学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查对象

具有河南大学研究生学籍且申请2024年6月份毕业(结业)的研究生。

二、审查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第四条进行审核鉴定。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研究生,以及尚未解除处分的研究生,视为此项审核不通过。

2.学业完成情况。按照本学科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公共课程成绩是否合格、总学分是否合格、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是否通过。如已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学业成绩合格,中期考核通过,则视为此项审核通过。

3.论文完成情况。按照《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工作条例》《河南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的标准和要求撰写毕业论文,且毕业论文复制比符合要求;对同时申请毕业和学位的研究生,如学位论文通过匿名评审则视为此项审核通过。

4.冒名顶替情况。按照《河南大学关于报送建立健全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报告》要求,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照片图像进行“三对照”(即录取照片、毕业生信息采集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笔迹进行对照(毕业前填写材料与学生档案填写材料)。审核一致的视为此项审核通过。

5.最长学习年限。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要求,对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参照第五十一条进行审核确定;对尚未达到基本学制年限但已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核查后要形成准予毕业、准予结业、准予延期的最终结论。

三、时间安排

1.培养单位审查阶段(5月27—31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善《河南大学毕业研究生审查一览表(2024年上半年)》(见附件1)表格,进行核查并公示。

2.梳理审查报告阶段(6月1—3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此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XX单位2024年6月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报告》(见附件2)。

3.学校复查审核阶段(6月4—7日)。学校对培养单位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审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厅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格,要将学生录取照片、毕业生信息采集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特别是要对存疑或不确定的预计毕业生身份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防范冒名顶替上学,牢牢守住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底线。

2.全面精准加强引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做到“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学生身份、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完成情况、在校期间操行表现等进行综合审查,审慎做出毕(结)业结论。对于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思想引导、做好心理疏导,加强培养指导。

3.保质保量,按时提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河南大学毕业研究生审查一览表(2024年上半年)》《XX学院2024年6月份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报告》电子版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并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于6月3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pyb@henu.edu.cn。


研 究 生 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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