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26日 15:36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完善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避免问题学位论文产生,我校坚持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双盲评审,即评审时将评阅人姓名对论文作者及其导师进行隐匿,并且将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姓名对评阅人进行隐匿。具体要求如下:

一、盲评人员范围

1、博士学位申请者

2、拟申请校级及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者

3、学术不端系统二次检测合格者

4、学号尾号为5者

二、盲评操作及提交材料要求

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领导,具体操作由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分工协作,具体落实。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和人文社科类中学号尾号为5的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其它盲审人员由研究生院委托培养单位负责。

由研究生院负责的学位论文盲评工作要求如下:

1、论文格式要求。盲审学位论文统一使用指定的论文封面(附件1),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均不得出现在被盲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

2、时间安排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分别不迟于5月8日前和10日前将博士、硕士人员抽检材料提交研究生院,请务必按时间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盲审格式学位论文一本。签字盖章的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一份。

电子版材料:

(1)pdf版和word电子版论文全文(按盲审格式,命名格式为培养单位+学号+姓名);

(2)2003word版电子版自评表(硕士学位可不提供)。

(3)第三方评审论文信息表(见附件2)

(4)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见附件3)

由培养单位负责的盲审论文时间节点和材料提交可参照研究生院的执行。

三、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反馈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将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论文盲审工作。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22860054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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