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13日 17:58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表彰积极向上、团结协作、文明健康的研究生班集体;激励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校发〔2017〕253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班集体。

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范围比例

(一)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奖励名额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

(二)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名额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总人数的20%。

(三)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名额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总人数的3%。

(四)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科研能力显著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奖励名额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总人数的10%。

三、评选名额

各培养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的奖项、范围和比例确定本单位奖励名额(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四、评选标准

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标准按《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校发〔2017〕253号)执行。

五、评选程序

(一)单位初评

1.宣传动员。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公开评选条件和细则。

2.奖项申请。申请集体和个人,须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在培养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二)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拟获奖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及备案。

五、日程安排

1.9月18日至9月24日,各培养单位组织评审;

2.9月25日至9月29日,各培养单位公示拟获奖名单;

3.10月9日至10月13日,学校公示获奖名单;

4.10月15日前,按要求录入资助系统。

六、材料填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下述1-7纸质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646室),将下述6、7电子版重命名为(培养单位+附件名称)发送至邮箱:

10260017@vip.henu.edu.cn

1.河南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表一式1份;

2.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1份;

3.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一式1份;

4.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一式1份;

5.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登记表一式1份;

6.2017年河南大学XXX学院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word版);

7.2017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信息汇总表(excel版)。

 

联系人:肖勇强 联系电话:0371-22663211

 

 

附件:1.河南大学研究生学年鉴定表;

2.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3.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

4.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5.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登记表;

6.2017年河南大学XXX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word版);

7.2017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信息汇总表(excel版)。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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