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05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暨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准备工作,“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已于即日开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通知毕业生认真做好学位信息采集工作。

一、高度重视学位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

毕业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和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工作是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事关毕业离校之后学位获得者通过网络查询确认本人学位证书及学位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等重要事宜。因此,各培养单位和各位学位获得者要高度重视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避免由于毕业生本人输入信息错误或遗漏给学位信息采集和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带来的不良后果。

二、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

(一)采集范围:20166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同意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含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另,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待通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教育部同等学力信息平台采集)

(二)采集时间:201675日——201677

(三)信息采集网络平台: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

具体网址:http://172.31.2.153:8080/GrsManage/index.action

(四)采集程序及注意事项:

1.登录方式:由学位申请者本人亲自完成。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出生年月日共8位数字。

2. 选择学位类别: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在职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全部类别选择“学历硕士”

3.必填信息:

(1)本次信息采集主要采集有关毕业生入学前、学位申请和毕业去向等信息,毕业生的主要身份信息以学校备案的信息为准,这些信息本次不再重复采集。

(2)网页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填信息(如:*),个别信息需点击栏目右侧的下拉菜单选择填写,请根据字段提示逐项填写,不能空缺。

(3)凡是显示灰色的字段内容均为不能修改的信息,无需填写。

4. 所有采集页面填写完成后,请仔细校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确认提交后,系统将自动锁定,不能再次进入。因此,特别提醒填写人若一次填写不完,仅点击“完成修改”即可,便于继续填写。

5.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的几点说明及填报注意事项:(1)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注意区别于生源所在地,应填写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具体省市,如是学校集体户口就填写学校所在省市;(2)前置学位信息:所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中,均需填写前置学位,即学生在获博士或硕士学位前的最后学位。如学生在获博士或硕士学位前未获任何学位,则此项填写“无学位”;如学生获博士或硕士学位前的最后学位为境外学位,则此项填写“境外学位”;(3)获得前置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或毕业院校,如因合并、更名等原因使原名称或代码发生改变的,请填写最新的名称对应代码;(4)“获学位后去向”指2016年就业相关信息;(5)浏览器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6.在填写采集信息过程中遇有疑难情况,请及时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辅导员反映,各单位将疑难情况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集中处理。

研究生院

20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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