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6年04月21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限报一人,先进班集体每个单位限报一个。

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获得过“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获得过 “河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4.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四、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各单位根据标准进行评选;先进班集体由所在单位年级进行推荐,学院评选。学院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在单位内公示三天。

2.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单位评选结果进行最终评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五、评选安排

1.4月21日至28日为学院评选和公示时间,各单位4月28日下午5点以前把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金明校区行政楼648室),同时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jzdgl@henu.edu.cn。

2.5月4日至8日为学校公示时间。

六、有关要求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促进他们成长成才。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4月21日

附件:

1.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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