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03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创新和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校发〔2006〕28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15年河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推荐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和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必须中文撰写,外语类学科除外),曾参评过全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3.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1)研究课题反映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色。

(2)研究课题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3)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1)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独特性。

(2)学术观点、结论鲜明,有创新性。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1)文献阅读充分,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

(2)论证严谨、充分,论据准确、翔实。

4.论文评审意见、答辩结果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结果均为“优秀”。

5.论文作者在学期间和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公开发表有(博士学位获得者至少3篇)与论文选题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文档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和PDF格式);论文首页为统一的《2015年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附件1),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应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2.《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附件2);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附件3);

4.博士学位论文需提供5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4)

各单位务于12月7日下午3点前向校学位办报送上述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规则见附件5,电子邮箱:hndxxwb@126.com)。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报送论文时,只需报送文件规定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除此之外,不再提交其它任何辅助证明材料。若原论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3.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由校保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四、名单公布

1.河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和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3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校学位办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校学位办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2.异议期结束后,由学校择日发文予以公布。待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公布后一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论文作者填写附件3,按要求提交论文电子版(word2003格式)。

2.导师推荐。导师填写附件2。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推荐。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备案表》,附排序名单,随学位申请材料一并上交。

4.专家评审。校学位办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结果。

5.发文公布。择优推荐参评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六、其他说明

1.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原“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按调整后的代码及名称填写。

2.所有需要填写表格结构不能随意调整,空间不够时,可以适当调整填写内容,或者压缩行间距、字间距、字号等。

3.附件1、2、3、4须按照附件5要求命名,并单独存放。

附件:

1.2015年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

2.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作者简况表

4.2015年河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

5.参评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6.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及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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