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5年06月21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为适应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学科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教师

2、招聘人数:2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组织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工作。

(一)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从2015年3月25日起在以下网站查询: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hrss.gov.cn

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wjhrss.gov.cn

武进区委党校网: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途径向武进区委党校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15年4月8月9:00起至5月8日17:00截止。

3、联系人:卢桂生     联系电话:0519-86508879

传真:0519-86316610 电子邮箱:2361138228@qq.com

党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永胜中路28号武进区委党校(邮编:213164)

(三)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武进区委党校办公室将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2、报名时需递交的有关材料:

(1)《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若国外(境外)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

(3)提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参与项目的相关资料。

3、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条件、岗位招聘要求、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和科研等,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组织专业组进行审核。参加专家评审的人选需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进入专家评审资格。

四、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核方式采取专家评审的办法。

(一)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地点在武进区委党校,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对应聘教师的理论功底、教学水平、思维能力、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核。应聘教师按照考核要求,围绕相关教学专题进行40分钟试讲,并准备具有代表性学术论文论著2篇。

(三)考核方式

区人社部门指导招聘单位建立9人左右的专家评审考核小组,由专家评审考核小组对应聘教师的试讲(理论功底、教学水平、思维能力等要素)和提交的代表性学术论文论著等材料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分。专家评审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

五、体检

在专家评审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武进区委党校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武进区委党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并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招聘咨询

武进区委党校办公室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508879

十、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武进区人社局和武进区委党校共同组织实施。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0519—86310084。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党校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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