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5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年06月21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为了进一步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2015年度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论文报送要求

1.论文要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左右。

2.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3.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理论深度。

4.个人单独完成的成果以个人身份申报;2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以合作者同时具名申报,一般不超过3人。

三、报送数量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报送不超过10篇;其他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每校不超过8篇;高职高专类院校每校不超过5篇。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选,填写《2015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2015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连同论文的电子版于6月12日前,以压缩包形式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szc729@126.com

论文、申报表、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各1套,以学校为单位于6月16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中国邮政快递形式(EMS)寄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郑州高校可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徐军保,0371-69691951。

2.论文要坚持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组织评审前,我厅将对所有申报论文开展检测工作。经检测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3.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省教育厅将对获奖论文,择优集结出版,供全省高校辅导员相互交流学习。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5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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