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农业教指委“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研究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6-04-22 点击:

研究生培养单位:

全国农业教指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https://www.mae.edu.cn/art/2026/4/20/art_48950_1108399.html推动农业专业学位评价体系改革,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棉花生物育种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三亚研究院、教育学部等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相关领域骨干人员积极参与,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通知要求,重点把握以下申报要点:

(一)申请人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课题主持人须为各单位农业专业学位培养领域学位授予点负责人或研究生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在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学术造诣,能有效组织团队开展研究实践。

(二)选题方向。重点围绕农业专业学位各领域实践成果培育产出与质量保障体系开展研究,可结合我校学科特色,重点关注以下方向:院校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制度建设与机制研究、基于实践成果的农业专业学位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研究、农业专业领域实践成果认定标准与范围界定研究、科技小院产教融合实践成果认定标准与评价体系研究、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过程性评价与学位授予质量提升路径研究、产教融合背景下实践成果转化为学位成果的模式研究,以及其他相关创新研究与实践方向。各单位可结合自身科研平台优势和研究特色,精准选题,突出特色优势创新性和实践性。

(三)推荐项数。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择优推荐(不限项);每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成员数量(不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多单位合作项目成员不超过9人。学校将组织开展遴选,择优推荐3项。

二、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需提交《课题申请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推荐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PDF版),见附件。

(二)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统一审核后,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龙子湖校区友兰北楼A403或金明校区行政楼65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zypy@vip.henu.edu.cn

(三)报送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前完成材料汇总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严把申报质量关,确保申报内容符合要求,杜绝弄虚作假。

(二)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按照农业教指委要求执行。本次立项课题为自筹经费课题,全国农业教指委不提供经费资助。若获批立项,学校提供一定数额经费资助。

(三)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鼓励跨单位、跨领域合作申报。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