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5年05月07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豫青联字〔20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班集体。

二、评选名额

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限报一人,先进班集体每个单位限报一个。

三、评选标准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河南大学优秀学生”称号。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由各单位根据标准进行评选;优秀班集体由所在单位年级进行推荐,学院评选。学院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在单位内公示三天。

2、研究生院根据各单位评选结果进行最终评选,并在全校内公示评选结果。

五、评选安排

1、5月7日至12日为学院评选和公示时间,各单位5月12日下午5点以前把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贷管理科,同时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jzdgl@henu.edu.cn

2、5月13日至15日为学校公示时间。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是省委省政府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在认真落实学校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做好本单位评选工作。

2.严格、公平、公正、择优

培养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的评选标准,细化评选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选工作,确保质量,把真正优秀的学生、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出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培养单位或研究生个人在评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研究生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3.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各培养单位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本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建立科学规范的评选机制;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励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追求卓越、开拓创新。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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