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纯鹏到研究生培养单位调研
2014年11月03日 00:00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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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到30日,副校长宋纯鹏带领研究生院有关同志先后到文学院、经济学院、物理与电子学院、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医学院(淮河临床学院、东京临床学院)、土木建筑学院,就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进行调研,各培养单位的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研科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与学科带头人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调研过程中,各培养单位围绕研究生生源质量、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中期考核、开题与答辩、研究生待遇、导师责任制、实习实践基地建设诸方面的经验进行汇报,对存在问题进行反思。导师代表结合自身实践总结了研究生培养的心得与体会,就我校研究生培养提出了各自的意见与建议。

文学院提出,导师要加强责任感,引导学生从事科研活动;经济学院提出,要建设高质量的课程,尤其是加强专业基础课的建设;物理与电子学院提出加快推进硕博连读招生机制,增强研究生科研的后勤保障;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提出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待遇;医学院(淮河临床学院、东京临床学院)提出规范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的培养模式;土木建筑学院提出要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实践环节。

听取汇报后,宋纯鹏表示,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应该对这些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和深入思考,从宏观上思考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形成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单位、学科、导师等五个层面的综合协调培养机制。宋纯鹏强调,近年来,国家就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希望有关培养单位认真研究相关政策,针对培养现状,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思考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单位是学校发展的主体,应该不断思考总结,找准方向,找出特色。要正确处理好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关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要围绕学校应该干什么、学院应该干什么、导师应该干什么、学生应该干什么几个具体环节展开。宋纯鹏要求,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质量问题,积极总结相关经验,深入思考如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我校制定《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建言献策。研究生院应集思广益,认真总结、研究,抓紧时间起草相关文件,落实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单位三级管理,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和管理保障。

据悉,此次调研选取文学院作为人文学科代表、经济学院作为社会学科代表、物理与电子学院作为理学科代表、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作为重点实验室代表、医学院(淮河临床学院、东京临床学院)作为医学科代表、土木建筑学院作为工学科代表,旨在全面掌控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形势,厘清整体情况,了解个体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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