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座谈会
日期:2017-04-25 点击:

421日下午,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座谈会在金明校区新行政楼152会议室举行。座谈会由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宋纯鹏主持,经济学院、医学院等18个有新增学位点申报意向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与会。

研究生院副院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张骁首先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相关工作通知和主要文件精神。

各培养单位负责同志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和《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结合学科发展现状,对我校学科组织开展新增学位点的基本条件、薄弱环节和申报计划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就相关学科和培养单位之间进行学科整合和条件支撑等方面的设想和举措进行了沟通交流。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苗琛对新增学位点申报过程中对政策信息的理解、申报过程的组织环节、学科队伍及方向的整合和凝练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宋纯鹏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并不时就学科现状和申报条件的具体问题与发言同志进行询问和交流。他指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是决定大学长远发展和办学水平提升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对新增学位点工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要站在学校长远发展、学科整体布局、水平全面提升的高度组织开展好新增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各学科要以申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学科建设经验,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申请基本条件,全面分析学位点发展现状与不足之处,对学位点申报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作流程、时间节点、申报策略进行精心设计和周密部署,注重相关单位、相关学科以及校外同行专家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认真做好学科方向、师资队伍、成果汇聚和申报材料的撰写和填报等工作,以扎实、有序、协调、高效的方式做好新增学位点申报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据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7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总体部署,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将于2017531日前发布本地区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731日前完成申请材料接收工作;1031日前将本地区评审结果及相关申请材料、审核工作总结报送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