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3日下午,我校在金明校区行政楼152会议室召开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会议,研究生院副院长、培养办公室主任屈建莹,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王萍,各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副院长与会。
屈建莹介绍了开展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背景和意义,强调了省教育厅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各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考核过程,切实为相关研究生做好服务。
王萍介绍了《河南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暂行)》制订思路,安排了各阶段性工作的时间节点,就考核工作的各项重点做出详细说明,并就各单位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答。
2020年9月4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促进师范生就业,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2021年1月18日,为落实方案,促进师范生就业,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2号)。
依据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为落实免试认定改革方案,规范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我校高度重视,研究生院与教师教育学院、教务处通力协作,制订了《河南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案(暂行)》,认真落实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