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09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现就我校201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请学位点牵头单位、培养单位、学科组导师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压实责任,过细工作,邀请知名专家参与和主持答辩,组建高水平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二)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组织学习《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18〕278号)等文件,认真落实答辩委员会及委员职责、答辩秘书职责、答辩流程和安排等规定。

(三)严格标准,提高质量。学位点牵头单位、培养单位、学科组导师和答辩委员会要强化质量意识,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严把质量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高于国家标准。

二、组织机构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由学位点牵头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

三、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批

申请人在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须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认真填写《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和学科组负责人签署“同意答辩”后,由培养单位集中将修改后的花脸稿和修改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修改情况登记表纸质版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提交时间:博士答辩前5个工作日、硕士答辩前3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专题审核论文修改情况。审核通过后,学位点牵头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针对培养单位的学位申请名单,组建答辩委员会,于答辩前将相关材料填报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

提交时间:博士答辩前5个工作日、硕士答辩前3个工作日。

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须为奇数。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成员半数以上为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3人为外单位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单位专家担任。

双证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人为外单位硕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单位专家担任。

单证硕士(在职专硕和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为硕士生导师、2人为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之外的专家。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可列席答辩会议。

五、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学科方向带头人宣读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

(三)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基本情况,包括简历、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和学位论文情况等;

(四)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简述论文评阅中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及其对论文的修改情况(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2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五)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当场回答问题;

(六)答辩会休会,召开答辩委员会会议。会议议程:

1.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

2.答辩秘书宣读指导教师意见、培养单位审查结果;

3.答辩委员会审议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

4.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答辩委员会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

6.答辩会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决议;

7.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8.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六、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及审核

(一)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须认真落实答辩过程中专家意见与建议,填写《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和学科组负责人审查通过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三)学位点牵头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集中于12月22日前将答辩后修改的花脸稿和修改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修改情况登记表纸质版送研究生院学位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第三方专家就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再次审查。专家审查意见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七、其他事项

(一)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该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相应的硕士学位学术水平,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报学位点牵头单位评定分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答辩秘书至少在答辩前2周将答辩人学位论文、专家评审意见和论文修改情况呈送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须公开举行。学位论文答辩信息要在学校和培养单位明显位置张贴海报。

(四)答辩工作所有环节均通过云平台审核。

(五)答辩秘书详细记录答辩专家提出的主要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情况,并及时将所有答辩信息录入云平台。

联系人:邵真真

联系电话:0371-22860054

电子邮箱:xwgl@vip.hen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院学位办653室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