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专项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现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2020〕30号)精神,决定为因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发放专项困难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补助发放对象主要为因疫情影响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主要分为四类:
第一类,2019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本人或直系亲属(主要包括: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研究生,每人资助3000元;
第二类,2019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受疫情影响已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研究生,每人资助2000元;
第三类,2019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湖北籍或疫情期间居住在湖北的研究生,每人资助1000元;
第四类,2019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湖北以外其他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研究生,每人补助500元。
如同时符合多种类型,即按照其中的最高金额资助,不再重复获得,特此说明。
二、发放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河南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专项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即日起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供申请表以及电子证明材料(如病历照片、证明扫描件等)后,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审核、代为办理、提交学校,纸质版开学后再提交。
2.单位审批。各单位根据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完成初审,填写申请表审批意见、签字盖章,并完成申请汇总表。各单位在完成初审和汇总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已初审完毕的申请表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以“XXXX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专项困难补助”为标题发送至jzdgl@vip.henu.edu.cn,纸质版在正式开学一周内再由各单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奖助贷办公室。
3.学校审核。奖助贷办公室审核学生申请并确认补助金额后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将补助金一次性汇入学生银行卡。
三、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资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方案,认真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了解本单位相关研究生的身体和生活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研究生和特殊经济困难研究生。
各培养单位要全面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多措并举。要妥善安排好寒假留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生活和学习。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需求,除了学校资助外,可采取提供勤工助学、发放社会助学金等措施予以继续资助,帮助他们顺利渡过难关。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