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1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创新和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14文件、《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工作条例》(校发〔2021250号)文件,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须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专业除外)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1.涉密学位论文。

2.曾参过我校此类评选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3.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紧跟学术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反映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领先性,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广阔的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2.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同,学术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产教融合及专业实践能力或创作实践能力。

河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应重点关注学位论文质量,重点参考盲审评阅意见、答辩成绩、科研成果等。

三、限额推荐

河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按照学术型研究生(学硕、学博)、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推荐,各类型研究生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获得学位总人数的5%。一流学科、近五年推荐省优秀学位论文获批率高的培养单位,可适当增加指标;近五年推荐省优秀学位论文获批率低的培养单位,适当减少指标。

四、评审组织机构、标准、程序

评审组织机构、标准、程序按照《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工作条例》(校发〔202125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

河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从学校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各单位要在《河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中注明拟推荐参加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学位论文。

六、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Word格式和pdf格式);论文首页统一为《2023年河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1),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应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2.《河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见附件2);

3.《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见附件3);

4.《河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拟推省优论文,请排序推荐;Word格式,见附件4);

5.博士学位论文需提供5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5);

6.《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6

7.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见附件7

(二)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匿名版学位论文1本;《河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作者简况表》1份;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河南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发布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1份。除此之外,还需SCI/EI论文收录和检索证明等其它辅助证明材料。若原论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三)填报要求

1.推荐表中限填3项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2.报送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由校保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3.各单位请于915日(周17: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上述电子材料打包压缩后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邮箱xwgl@vip.hen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至金明校区行政楼653室。

七、其他说明

1.各单位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质量。

2.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参考附件8

3.填写表格时,请勿改变表格结构。

     联系电话:0371-2286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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