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及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1日 16:56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个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56号)(见附件1)、《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发〔2023〕233号)(见附件2)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开展河南省及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个人推荐工作。次我校向省教育厅推选名额为: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6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8个;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8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12人(学业导师9人,行业导师3人);研究生创新之星20人(博士6人,硕士14人)。校级评选名额为: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10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15个;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5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40人。

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教办研〔2023〕356号和校发〔2023〕233号文件中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遴选工作。本次遴选省级推荐和校级评选同时进行届时将从校级评选结果中择优推荐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个人

2.各培养单位推荐限额: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1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1个,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2人(学业导师和行业导师各1人),研究生创新之星2人(仅推选省级,硕士和博士各1人)

3.省级推荐范围:①研究生教育工作优秀团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②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具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研团队;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优秀个人:在职在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④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在职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含研究生培养单位聘任的行业导师),同一年度内与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带头人(主导师)不能为同一人;⑤研究生创新之星:各单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4.各类申报表中“推荐单位(盖章)”和“推荐单位意见”版块暂保留空白,其他地方内容需填报完整(个人签名及日期勿遗漏),避免因申报材料填写不完整而影响申报。

5.各单位要坚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推荐质量。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评先进的,一律撤销,相关先进团队负责人和个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及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个人遴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材料提交包含:1.所有申报材料需报送PDF版(需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教办研〔2023〕356号)文件中“材料填写要求”及“材料命名规则”进行)和纸质版申报书(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一式三份,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中顺序保持一致);2.《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1份(需提交WORD版本及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生成PDF版本)。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hen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649室,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2815156

电子邮箱:pyb@henu.edu.cn

联系人:冯 欢  魏亚明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个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56号)

附件2:《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团队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发〔2023〕233号)

附件3: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各类申报表格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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