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工作条例》(校发〔2021〕250号),现就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有序组织,保证质量;规范程序,监督保障。
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核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申请人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组)签字同意后,报培养单位、学位点牵头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复核后进入答辩程序。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须提交纸质版审批表(见附件1)至研究生院,经审批后,具体程序按答辩相关工作规程执行(见附件2)。
三、组织机构
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原则上由学位点牵头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实施,学位点牵头单位或培养单位提前在网上公告答辩信息、张贴答辩海报并上报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答辩前5天、硕士研究生答辩前3天),信息公告模板见附件3。
四、答辩形式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采用线下形式。鼓励多聘请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
五、答辩时间安排
202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材料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拟于12月底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六、其他事项
(一)论文答辩全程记录,确保答辩材料真实完整。
(二)答辩工作各环节同步录入河南大学学位信息系统(网址:https://xwgl.henu.edu.cn/zh-cn/portal/loginUser/)
联系电话:0371-22860054
电子邮箱:xwgl@vip.henu.edu.cn
附件1: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附件2: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规程
附件3: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