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16 点击:


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河南省及河南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河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

2023年河南大学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20%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人数具体推荐人数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或以上表彰,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 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研究生中有较高威信

5.积极参加学校和培养单位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

河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

(二)评选比例

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具体推荐人数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五)直接推荐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各单位省级“优秀毕业生”划定指标。

、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初评(516日520日)

1.宣传动员

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公开评选条件和细则。

2.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中提出申请(http://gxzz.haedu.gov.cn/),同时向所在单位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3.初评公示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选,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培养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4.确认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中确认(http://ywxt.gxzz.haedu.gov.cn/),并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二)学校评审(521525

1.初步审核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河南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校发〔2017〕253号)文件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

2.学校审定

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评审核的人员进行审定。

3.学校公示

学校将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并表彰。

四、材料报送

1.各培养单位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细则

各单位评审细则须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一式1份。

2.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河南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申请审批表》须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需安装方正小标宋简体、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 三种字体),一式1份;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同时填报《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2份;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并认真进行审核。

3.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公示材料

各培养单位严格按附件3格式要求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材料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一式1份。

4.优秀毕业研究生典型事迹材料

各培养单位按要求(见附件4),推荐1名河南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型事迹材料(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素材/受访视频等,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电子版以“河南大学XX学院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材料”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jzdgl@vip.henu.edu.cn

5.材料报送时间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0日中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奖助贷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56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措施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规范报送相关材料。在评选活动中,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

咨询、投诉电话0371-22663211

举报、投诉邮箱jzdgl@vip.henu.edu.cn

 

附件:

1.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公示

4.优秀毕业研究生典型事迹材料要求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