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14 点击:

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的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28)、《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函〔2017〕21号)和《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贷管理办法》(校发〔2017〕2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审名额

依据文件要求的评审比例和研究生学籍注册数据,核算确定各培养单位相应的奖励名额(具体名额数经测算和审验后,另行通知)。

 

三、评审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每年评选1次,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7〕250号)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评选。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中,博士研究生一等、二等奖获奖者和硕士研究生一等奖获得者,同时颁发“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证书。每年评选1次,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251号)执行。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252号)执行。


层次

等级

获奖比例

奖励标准

(元/生/年)

经费来源

(元/生/年)

一等

40%

18000

省拨:10000

校筹:8000

二等

30%

14000

省拨:10000

校筹:4000

三等

30%

10000

校筹:10000

一等

40%

12000

省拨:8000

校筹:4000

二等

30%

8000

校筹:8000

三等

30%

4000

校筹:4000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初评(9月14—9月24日)

1.宣传动员。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公开评审条件和细则。

2.个人申报。符合国家奖助金的研究生,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中提出申请(http://gxzz.haedu.gov.cn/),并向所在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拟获奖名单,在培养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备注:博士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各培养单位于9月30日前按具体要求报送研究生院)

4.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中确认(http://ywxt.gxzz.haedu.gov.cn/),并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二)学校评审(9月25—10月14日)

1.初步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7〕250号)文件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名单、拟获得学业奖学金名单、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核。

2.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博士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评定,提出获奖名单。

3.学校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博士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审定;对各培养单位评审的硕士国家奖学金名单、学业奖学金名单、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报批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及备案。

五、材料填报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材料

各单位按照要求(见附件1)填写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一式1份。

2.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材料

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奖助学金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一式1份。

3.博士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一览表材料

各培养单位认真填写博士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1份,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jzdgl@vip.henu.edu.cn电子邮箱

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还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外文期刊检索证明,上述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再粘贴一份《博士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一览表》。

4.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材料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核对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审批数据,与公示信息保持一致。要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见附件3)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一式1份。

5.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优秀事迹材料

各培养单位按要求(见附件4),汇总本单位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优秀事迹材,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jzdgl@vip.henu.edu.cn电子邮箱

6.各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河南大学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河南大学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河南大学博士三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河南大学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河南大学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河南大学硕士三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需安装方正小标宋简体、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 三种字体),一式1份。

7.各培养单位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材料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整理评审总结,评审总结要全面反映评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工作建议等,一式1份。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各培养单位须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公示本单位各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的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接收并处理研究生的异议和申诉。

3.各培养单位在评审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4.各培养单位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要求组织评审,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5.各培养单位在上报材料的过程中要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填写材料,杜绝随意、无序填写。 

咨询、投诉电话:0371-22663211

举报、投诉邮箱jzdgl@vip.henu.edu.cn

             yangongbu@henu.edu.cn

 

附件:1.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河南大学博士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一览表

3.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4.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优秀事迹材料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