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需各单位再次梳理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规范,并对评审细则进行公示。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9月14日之前,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二、公示内容
包含三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和“先进集体及个人评审细则”。
三、公示方式
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模板见附件。公示网址链接发至邮箱jzdgl@vip.henu.edu.cn。
四、基本要求
1、奖学金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历来备受关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评审细则的规范梳理工作,对评审细则进行再次审核,确保评审细则内容符合国家、学校政策要求,契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规范,遵循研究生学习成长规律。
2、各培养单位要将评审细则通知到每名研究生,耐心细致做好相关条款解释工作,确保全体研究生知情并接受,尤其要确保如集体活动不积极、易产生极端情绪等特殊学生群体知情。通知途径和学生知晓情况要留痕。
3、各培养单位要确保公示及反馈渠道通畅,及时收集意见、采纳建议,解释学生疑惑。要第一时间对问题作出回应,能当即解决就当即解决,不能当即解决要做出说明。要守牢责任田,把工作做到前面,找准症结所在,尽快尽早释难解疑,防止矛盾上移、扩散。严禁变相惩治提意见学生。公示要在各单位网站首页置顶发布,问题反馈渠道要在单位网站醒目处长期发布。
4、公正公平公开是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长期以来的基本原则,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零投诉”是文明校园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如再次出现评审细则制订漏洞、学生反映不知情、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影响秋季学期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情形,学校将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并予以处罚。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6日
附件:
公示模板(参考)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单位)制订了研究生奖学金相关评审细则,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XX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XX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XX学院研究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 XX日至 XX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年级辅导员反映或发送邮件至监管邮箱。
意见反馈电话:(两个)
反馈邮箱:
XX学院(单位)
2022年9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