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被我校拟录取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均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或“非定向协议”,签协议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双休日除外)。不签协议者,我校视为自动放弃。
2.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将“定向协议”交学校研招办,“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交基层招生单位即可,我校不再进行调档手续。
3.与我校签订“非定向协议”的考生,将“非定向协议”交学校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后将“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和人事档案一起交寄基层招生单位。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5月11日
附1:2015年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和政审表
附2:2015年河南大学定向博士协议书
附3:2015年河南大学非定向博士协议书
附4:2015年河南大学定向博士协议书(本校教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