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博士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取材料将于7月25日至28日发放,自取的考生请到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研究生院领取,需要邮寄的考生,我校将会按照您报名时提供的地址邮寄。
2.凡被我校拟录取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均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或“非定向协议”,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于2017年9月8日前将协议、人事档案等相关录取材料寄送至我校。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见附件4),将“定向协议”交学校研招办,“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交基层招生单位即可,我校不再进行调档手续。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与我校签订“非定向协议”(见附件5),将“非定向协议”交学校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后将“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和人事档案一起交寄基层招生单位。
5.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与我校签订“非定向协议”,将“非定向协议”交学校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后将“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和人事档案一起交寄基层招生单位。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