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被我校拟录取的2016年博士研究生均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或“非定向协议”,签协议的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将“定向协议”交学校研招办,“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交基层招生单位即可,我校不再进行调档手续。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与我校签订“非定向协议”,将“非定向协议”交学校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后将“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和人事档案一起交寄基层招生单位。
4.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与我校签订“非定向协议”,将“非定向协议”交学校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后将“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和人事档案一起交寄基层招生单位。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17日
附件2:2016年河南大学定向博士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