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硕士研究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信息公示
日期:2023-03-27 点击: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文件规定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现将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审核结果公示如下。以下数据会根据教育部审核结果及时更新,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