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11日 09:46 作者:admin浏览量: 返回列表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开封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汴教资办〔2021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与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沟通协调,我校相关研究生作为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请相关研究生按照公告时限要求,完成网报、体检等流程,持相关要求准备的材料,于2021714-715日(900—11401300—1630)到开封市市民之家八楼B区第四会议室提交。


附件:

《开封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汴教资办〔20211号)


研究生院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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