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位点牵头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1〕2号)文件精神,2020-2024年为学校自我评估阶段,2025年为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阶段。依据《河南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2024年12月前应当完成自我评估材料汇总整理,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整改提高,2025年3月底前向指定信息平台上传材料。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附件1)。
二、工作安排
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专家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附件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4)、连续5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周期内版本相同的年份只需提交一份)等材料。
三、工作要求
1、自我评估材料须是5年内(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情况,同一骨干教师及其成果不能在同类型学位点重复填写,学位点同时需整理2021至2024年每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附件5)上传至官网。
2、自我评估材料采取写实与数据描述相结合的方式,所涉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3、请于规定时间节点前将需提交材料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PDF版扫描件发至邮箱xwdjs@vip.henu.edu.cn。
学位点自我评估是学位点合格评估的关键环节,请各相关学位点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此次自我评估工作。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598305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