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完善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依据《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工作条例》(2026修订版)文件,开展我校202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评审时将评阅人姓名对论文作者及其导师进行隐匿,并且将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姓名对评阅人进行隐匿)。具体通知如下:
一、双盲评审人员范围
(一)博士学位申请人员。
(二)硕士学位申请人员。
二、双盲评审工作安排
双盲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研究生院与培养单位分工协作、具体落实。
(一)所有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送教育部平台盲审;
(二)以下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送三方平台盲审:
全部留学生、同等学力、学号尾号为0的硕士学位论文;
以下学院加送学号尾号为5的硕士学位论文(哲管院、经济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商学院、美术学院、医学院)。
(三)其它各类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委托培养单位负责通过校平台进行盲审。
三、双盲评审工作要求
(一)由研究生院负责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
1. 论文格式
盲审学位论文统一使用指定的论文封面(附件1),论文中所有涉及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均不得出现在盲审学位论文材料中。
2.提交材料
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的盲审学位论文汇总表一份(附件2)。
电子版材料:(1)pdf版论文(命名格式:10475_学号_LW);(2)摘要:文本文件txt格式(命名格式:10475_学号_ZY);(3)信息汇总表(附件3)(命名格式:10475_XXHZB);(4)盲审学位论文汇总表excel版(命名格式:10475_MSHZB_培养单位名称)。
3.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4月10日前将全部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材料、4月15日前将抽检到的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xwgl@vip.henu.edu.cn;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院649室。
逾期不再受理。
(二)由培养单位负责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
1.评审单位
通过校平台送审的,每篇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校外3位不同单位的“双一流”“省部共建”高校或国家级科研机构的专家双盲评审。
2.提交材料
学位论文通过校平台送审的,培养单位须提交:
(1)签字盖章的盲审学位论文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附件2);
(2)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excel版。
3.时间安排
由培养单位负责盲审的学位论文时间安排参照研究生院要求进行。
四、研究生院负责送审的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反馈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将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邮箱:xwgl@vip.henu.edu.cn
联系电话:
0371-66598303(郑州校区)
0371-66598305(金明校区)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