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校有关评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审名额
依据文件要求的评审比例和研究生学籍注册数据,核算确定各培养单位相应的奖励名额,并分配至资助系统。
三、评审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次。博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3〕197号)执行。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和硕士研究生一等奖获得者,一并获得“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证书。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23〕198号)执行。
层次 | 等级 | 获奖比例 | 奖励标准 (元/生/年) | 经费来源 (元/生/年) |
博 士 生 | 一等 | 40% | 18000 | 省拨:10000 校筹:8000 |
二等 | 30% | 14000 | 省拨:10000 校筹:4000 | |
三等 | 30% | 10000 | 校筹:10000 | |
硕 士 生 | 一等 | 40% | 12000 | 省拨:8000 校筹:4000 |
二等 | 30% | 8000 | 校筹:8000 | |
三等 | 30% | 4000 | 校筹:4000 |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252号)执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初评(9月13日—9月25日)
1.宣传动员。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公开评审条件和细则,组织学生填写学年度培养经历和成果,登录账号密码为河南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的账号密码。各培养单位参考学生取得成效综合评审。(链接:https://xwyyjsjy.henu.edu.cn/login)
2.个人申报。符合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要求的研究生,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中提出申请(通过附件1扫码登录),并向所在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拟获奖名单,在培养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4.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中确认(http://gxzizhu.jyt.henan.gov.cn/),并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二)学校评审(9月26日—10月14日)
1.初步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名单、拟获得学业奖学金名单、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核。
2.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培养单位拟推荐的博士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评定,提出获奖名单。
3.学校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博士国家奖学金名单进行审定;对各培养单位评审的硕士国家奖学金名单、学业奖学金名单、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报批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及备案。
五、材料填报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各单位按照要求(见附件2)填写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一式1份,加培养单位公章。
2.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材料、评审结果报告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核对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审批数据,与公示信息保持一致。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见附件3)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材料与评审结果报告(见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一式1份,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评审结果报告Word版与扫描件需同时发送邮箱jzdgl@vip.henu.edu.cn。
3.博士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汇总表材料
各培养单位认真填写拟推荐博士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1份,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科研成果汇总表Excel同时发送至jzdgl@vip.henu.edu.cn电子邮箱。
拟推荐博士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提交个人成果PPT报告(具体另通知),科研成果原件、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外文期刊检索证明,上述材料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一份《博士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一览表》(见附件6)。
4.各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审批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基层单位意见”栏须由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字数控制在50 字以上 150 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表中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公示时间应填写阿拉伯数字。
(3)表中凡需加盖公章之处,均为行政公章,不得以党总支或其他部门印章代替。不按要求盖章视为无效申请。
(4)审批表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需安装方正小标宋简体、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 三种字体),一式1份。确保审批表与资助系统内审核人数、公示名单人数相一致。
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束后各类校内奖项审批表单位留存,等待后期通知加盖校级公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包括个人照片、个人简介、推荐理由和事迹正文四部分(见附件7)。
(1)个人2寸免冠照片1张(电子版),背景白色,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
(2)个人简介包含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校专业班级(研究生要说明是博士或硕士),主要事迹成果及获奖情况,120-150字。
(3)推荐理由用第三人称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凝练评述,能够催人奋进,语言有一定倡导性和感召力,50-100字。
(4)个人事迹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个人在校期间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重要经历或典型事迹为主线,用第三人称,生动叙述获奖学生在学生资助等国家政策关怀下刻苦奋斗、成长蜕变的感人历程。文章整体应为纪实类文体,叙事客观准确完整,注重具体细节描写,不得抄袭,不要将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内容简单罗列,避免写成学期总结或个人鉴定。文章大标题要朴实贴切、见题知意,必要时可设副标题;正文字数控制在1800-2200字,划分若干段落,结构条例清晰,每个段落集中讲述一个观点或事件;不同段落之前,设小标题,小标题下不再设次级标题。
(5)各培养单位要组织获奖学生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引导学生在写作过程中进一步思考成长历程、感受政策温暖、感恩国家资助。每位学生的事迹材料需明确一名指导老师,辅导学生对事迹材料进行深度挖掘、修改把关,并撰写推荐理由。指导老师原则上应为事迹材料反映事项涉及的资助工作者、辅导员或教师(导师)。
(6)各培养单位要对获奖学生提交的事迹材料进行全面初审,按学段重点推荐1 至 2 篇优秀稿件,作为年度《榜样的力量》系列读本拟推荐作品。
(7)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上报同时,电子材料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奖项全称-河南大学-学生姓名”,电子文档和照片命名规则同文件夹(见附件7)。重点推荐的优秀材料需在文件夹命名时前缀“榜样的力量”,即“榜样的力量-奖项全称-河南大学-学生姓名”。发送至jzdgl@vip.henu.edu.cn电子邮箱。
以上第1.2.3.5项材料于9月25日17:00前纸质版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660或郑州校区友兰北A座403室,电子版发送至jzdgl@vip.henu.edu.cn电子邮箱,国奖审批表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各培养单位须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公示本单位各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的具体条件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接收并处理研究生的异议和申诉。
3.各培养单位在评审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4.各培养单位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要求组织评审,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投诉电话:0371-66598306
举报、投诉邮箱:jzdgl@vip.henu.edu.cn
附件:1.河南大学资助在线二维码
2.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模板
4.培养单位2024年各奖项评审结果报告
5.博士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汇总表
6.博士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一览表
7.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格式模板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