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12 点击:

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维护贷款学生权益,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0〕4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各单位要联系提醒每一位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于5月22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或者“资料修改”模块,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核对贷款贴息截止日等信息是否准确,如不准确,需将信息及时反馈给辅导员老师;信息更新完毕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原则上每位贷款毕业生必须申请毕业确认,贷款已结清、退学、休学、入伍等学生除外

、单位报送错误信息

学生在审核确认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信息的过程中,如发现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院、专业、年级、年制、贷款贴息截止日、贷款到期日等重要信息错误的,需告知辅导员老师,统一填写2020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3),由各单位贷款工作负责老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加章扫描件和文档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因单位没有报送错误信息,导致学生产生额外利息,学生主张的经济损失由单位承担。对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错误的,请各单位提醒学生联系其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三、单位收集学生信息

毕业生申请毕业确认后,奖助贷办公室将审核确认已变更的毕业确认信息,将于5月25日对未能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进行反馈,各单位要做好退学、休学、入伍等特殊原因的信息汇总,填写2020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附件1)和《2020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附件2)由各单位贷款工作负责老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加章扫描件和文档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有关要求

(一)毕业确认工作是维护贷款学生权益、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务必覆盖所有贷款毕业生。

(二)各单位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还款宣传工作,认真组织贷款毕业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三)所有的加章扫描件和文档电子版请以“河南大学XX学院2020年贷款毕业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命名,529前将加章扫描件和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dgl@vip.henu.edu.cn


附件:

1. 2020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

2. 2020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报表

3. 2020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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