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侯镜如奖学金”是根据我国已故著名政治活动家、我校早期著名校友侯镜如先生的遗愿,由其后人于1999年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根据《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发〔2015〕155号),现将第二十二届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规定学制年限内、2020—2021学年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全校评选名额为100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注意品行修养,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3.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在学术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申请本项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因道德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经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认属实者。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评选(11月17日—26日)
1.宣传动员。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公开评定办法和要求。
2.个人申请。符合侯镜如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中提出申请(http://gxzz.haedu.gov.cn/);申请者需提供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的学习与科研成果,包括论文、项目、作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外文期刊检索证明等,向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选,确定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在培养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4.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二)学校评审(11月27日—12月10日)
1.初步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发〔2015〕155号)文件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
2.专家评定。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人员进行评定,并提出获奖研究生名单。
3.学校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获奖研究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文件对本届侯镜如奖学金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填报
1.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汇总表》(EXCEL版,见附件1),要求内容真实、完整,各项不得空缺,一式1份,加章报送奖助贷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jzdgl@vip.henu.edu.cn电子邮箱。
2.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推荐结果公示材料
各单位严格按格式要求(见附件2)进行公示,一式1份。
3.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各单位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业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需安装方正小标宋简体、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 三种字体)《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1份用于粘贴参评材料档案袋外,1份装入袋内。
4.推荐研究生的参评材料
各单位认真整理所推荐研究生的参评证明材料,并将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粘贴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措施。
2.各培养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优条件、标准,推荐人选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3.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广泛宣传获奖研究生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热情。
附件:1.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2.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推荐结果公示
3.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评定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