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4-07-05 点击:

 

为强化实验学科研究生实验安全意识,提升研究生安全防范技能,切实把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要积极开展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时间为:7610日,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自定。

、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2024级提前入校的研究生新生,从事实验、科研活动和实验场所管理等相关工作的

、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学校、培养单位实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2.实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实验安全基本知识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及其他仪器设备安全知识。

3.实验活动个人防护要求、安全事故应急自救、互救逃生知识。

4.加强非常规工作时段研究生科研、实验活动的规范管理,工作日21:00后(早8:00前)周末法定节假日研究生实验活动需经导师批准、培养单位备案,且同时确保2人以上在场方可开展实验活动。

、实验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研究生实验安全教育培训由相关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科研活动、实验活动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培养单位建立培养单位导师(导师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1.培养单位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培养单位须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开展专业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制定本单位2024暑期实验学科师生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培训时间、实验活动开展工作办法、培训效果考核、培训监督检查等内容)

2.导师(导师组)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导师(导师组)应根据实验要求和实验过程风险,有针对性对导师(导师组)指导的研究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各培养单位负责对导师(导师组)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实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相关培养单位于710完成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严禁进入实验场所711XXX单位实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及考核结果由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yb@he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219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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