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13 点击:

各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8年12月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单位对2018年12月份拟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各单位应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244号)第三十五条和《河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245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一、审核内容及要求

(一)培养计划方面:

1.按照培养计划,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达到培养方案相关要求。

2.通过中期考核。

(二)毕业论文方面:

1.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并获得导师审核通过。

2.毕业论文主体部分(不包括参考文献)的字数达到规定标准:自然科学博士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文科博士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8万字;硕士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2万字;硕士专业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1.5万字。

3.遵循《河南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校发〔2008〕128号),无舞弊作伪行为、购买或由他人代写毕业论文行为。

(三)教育管理方面:

1、拟毕业研究生的基本信息。以学信网注册数据为依据,对拟毕业研究生的入学时间、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民族、专业、学制、培养层次等项目逐项进行审查,确保拟毕业研究生各项基本信息的准确性。

2、对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与正常时间毕业的研究生资格审核相同。

3、对修完培养计划课程及学分等要求但未解除处分的研究生,暂不办理毕业证书,待处分解除后发放。

二、报送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拟毕业研究生成绩单

2、拟毕业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

3、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附件1)

4、拟毕业研究生名单(附件2)

(二)电子材料

1、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论文电子版(以培养单位名作为压缩包文件名)

2、拟毕业研究生名单(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结果经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对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复核,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将严加问责。

3. 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649室,电子材料发送到pyb@henu.edu.cn

4.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12: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

1.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2.拟毕业研究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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