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借款研究生毕业确认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08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核对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借款信息,告知借款毕业生还款方式及违约后果,进一步规范毕业生离校工作管理,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借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资〔201824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借款研究生毕业确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工作

1.借款毕业生在线提交申请(57—11日)。各培养单位通知借款研究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过个人信息变更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对本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等是否准确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2.借款毕业生签字捺印确认(514—18日)。各培养单位于514日到研究生院奖助贷管理办公室领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组织借款研究生签字捺印(贷款已结清除外),并于518日交回表格。

二、错误信息上报工作

各培养单位在审核、确认过程中若发现研究生姓名、身份证号、年级、年制、贴息截止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需填写《2018年度借款研究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表》(见附件1),于518日报送表格,一式1份,并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jzdgl@vip.henu.edu.cn电子邮箱

三、在校生续贷申请工作

为准确掌握我校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情况,现已启动在校生申贷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利用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通知续贷研究生于5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并提交续贷申请。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借款毕业生确认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为借款研究生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毕业确认工作有序开展。

咨询电话:0371-22663211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646

附件:1.2018年度借款研究生毕业确认错误信息更正表

                      2.2018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提前还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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