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侯镜如奖学金”是根据我国已故著名政治活动家、我校早期著名校友侯镜如先生的遗愿,由其后人于1999年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根据《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发〔2015〕155号),现将第十八届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学籍、按期注册、规定学制年限内、2016—2017学年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全校评选名额为100名。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注意品行修养,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3.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在学术活动、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有下列情况者不能申请本项奖学金: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者;
2.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因道德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经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认属实者。
四、评选原则
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发〔2015〕155号)执行。
在侯镜如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生评审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发现上述问题的,收回该生已获得的证书和奖金,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评选程序
(一)单位初评
1.宣传动员。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公开评定办法和要求。
2.个人申请。研究生申请者须填写《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表》,提供2016—2017学年度学习成果、作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核心期刊证明,并向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初评公示。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评选,确定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的推荐名单,在培养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4.上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将推荐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二)学校评审
1.初步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发〔2015〕155号)文件规定,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
2.专家评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人员进行评定,提出获奖研究生名单。
3.学校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获奖研究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文件对本届侯镜如奖学金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日程安排
1.11月27日至12月1日,各培养单位组织评选;
2.12月4日至12月6日,各培养单位公示人选名单;
3.12月13日至12月15日,河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定并公示。
七、材料填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月7日前递交纸质材料1、2、3、4并提交材料1、2的电子版,电子版请重命名为(培养单位+附件名称)发送至邮箱:jzdgl@vip.henu.edu.cn。推荐研究生的学习成果、作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核心期刊证明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粘贴《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表》第一页,逾期视为放弃。纸质材料1、2、3、4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646室)。
1.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2.河南大学XXX学院第十八届侯镜如奖学金推荐结果公示;
3.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表一式1份;
4.河南大学XXX学院第十八届侯镜如奖学金评选总结报告。
咨询、投诉电话:0371-22663211
举报、投诉邮箱:jzdgl@vip.henu.edu.cn
联系人:肖勇强
附件:1.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2.河南大学XXX学院第十八届侯镜如奖学金推荐结果公示;
3.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申请表一式1份;
4.河南大学侯镜如奖学金评定办法。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3日